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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立竿见影

发布时间:2014-11-2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李必桥)近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联手劳动监察部门合力追讨农民工工资107万余元,深受农民工的赞誉。

  2014年3月,包工头杨某从四川带来30余名农民工来到塔什库尔干县某公司工地从事建筑劳动,当时说好一个月结一次劳动工资,决不拖欠到下一个月。刚开始公司如约履行了二个月。到六月以后,就开始拖欠了,但公司表示,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拖欠,等到公司资金周转开了,一并支付,决不拖欠到农民工回家。可善良的农民工信以为真,一直劳动到10月,也没有见到应得到的劳动工资。10月正是农民工返乡的高峰期,农民工劳动了近半年却拿不到工资,情绪十分激动,其行为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稳定。法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与劳动监察大队交换意见,互通情况,下决心帮农民工讨回劳动工资。他们不顾饥饿和寒冷,连续工作三天三夜,找到公司的领导并与其进行法制教育,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不对的,公司有困难,我们可以理解,但公司不能把困难转嫁到农民工身上,这种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二千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十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四万元以上的,就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法院工作人员和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和劝说下,公司领导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终于答应在一个星期之内解决。公司在自身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款,如约将拖欠的107万余元交到了农民工手中。

  农民工张山领到拖欠的劳动工资,激动地说:这是法院的同志为我们做的主,讨回了拖欠已久的工资,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在法院开展后,我们农民工得到的真正的实惠。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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