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张学乔)镇康县法院紧紧围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两大目标,按照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要求,采取三项举措力求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公开审判原则,凡是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强化调解职能,积极深入辖区村镇、田间地头、火塘炕头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并努力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处矛盾。除外,还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强化对合议庭和承办法官的监督制约,有效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
二是推行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按照院内关于开展案件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主动做好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等各阶段的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增强案件风险防范的预判性和针对性,依法妥善处理案件风险,切实维护法院机关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在案件受理及审判时充分落实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发放《诉讼指南》,使当事人对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有充分了解,减小其裁判后的心理落差,有效杜绝由此产生的涉诉信访案件。
三是建立健全维稳信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大接访”机制,积极开展由分管院领导牵头,各业务部门联动的接访下访约访回访活动,确保当事人得以“一站式接待”、矛盾纠纷得以“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同时,逐步探索建立“大调解”机制,积极培训辖区人民调解员,努力实现“集中化解一批积案、调解一批小案、处置一批要案、预防一批新案”的目的,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